骨折的主要症状
骨折是指骨结构的连续性彻底或部分开裂。多见于儿童及老年人,中青年人也时有产生。患者常为—个部位骨折,少量为多发性骨折。经及时恰当处理,大都患者能康复本来的功用,少量患者可留传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。那么骨折的主要症状有哪些呢?
(一)骨折的定义、原因及品种
由于外伤等**要素,破坏了骨的连续性或完整性称为外伤性骨折。
其原因是直接**(受**直接冲击产生的骨折,如交通事故引起的骨折多属此类);直接**(如从高处跌下,足先着地,引起的脊椎骨折);肌肉拉力(如骤然跪倒时,产生的髌骨骨折,抛掷物体不其时引起的肱骨骨折。)
骨折一般分为闭合性骨折和敞开性骨折两品种型。骨折处没有皮肤或粘膜决裂,骨折断端与外界不相通称为闭合性骨折。骨折处有皮肤或粘膜决裂,与外界相通称为敞开性骨折。
依据骨折的程度又可分为:骨质彻底开裂称为彻底骨折,骨质未彻底开裂称为不彻底骨折。
(二)骨折的主要症状
1、苦楚剧烈,尤在骨折处有明显压痛。
2、肿胀。骨折断端可刺伤周围神经、血管、软组织及骨髓腔内出血,形成部分血肿。
3、骨折部分变形。形成受伤部位的形状改动,如肢体短缩、成角、旋转等。
4、骨摩擦音。骨折断端互相磨擦所产生的声响,但不要为了听骨摩擦音而去重复移动骨折断端。
5、功用障碍。骨折后原有的运动功用受到影响甚至彻底丧失。
(三)骨折固定的意图
防止骨折断端刺伤皮肤、血管和神经。固定肢体使伤员安静以减轻苦楚,便于运送,防止在搬运与运送中增加受伤者的苦楚。
(四)骨折临时固定注意事项
1、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准则,呼吸、心跳中止者当即进行心肺复苏。有大出血时,应先止血,再包扎,**终再固定骨折部位。
2、关于大腿、小腿和脊住骨折,应就地固定,不要随意移动伤员。
3、骨折固定的意图,仅仅限制肢体活动,不要试图整复。如患肢过度变形不方便固守时,可依伤肢长轴方向稍加牵引和纠正,然后进行固定。
4、对四肢骨折断端固守时,先固定骨折上端,后固定骨折下端。若固定次序颠倒,可导致断端再度错位。
5、固定材料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,要用棉花等柔软物品垫好,特别骨突出部和夹板两端更要垫好。
6、夹板要扶托整个伤肢,将骨干的上、下两个关节固定住。绷带和三角巾不要直接绑在骨折处。
7、固定四肢时应露出指(趾),随时观察血循环,如有苍白青紫、发冷、麻木等状况,当即松开从头固定。
8、肢体固守时,上肢屈肘,下肢伸直。
9、敞开性骨折禁用水冲,不涂药物,保持创伤清洁。显露的断骨严禁送回创伤内,防止增加污染和刺伤血管、神经。
10、苦楚严重者,可服用止痛剂和镇静剂。固定后敏捷送往医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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